毕业论文是本科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运用所学知识研究和解决问题的一次综合训练,是本科生培养过程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也是全面检验学生综合素质与实践能力的重要手段,又是检验教学质量的重要标志。为进一步加强毕业论文指导、撰写的管理和质量监控,特将相关工作的时间安排与任务要求列表如下:
阶段 | 起止时间 | 任务内容及要求 |
征集 选题 | 10月30日前 | 根据毕业生数和师资情况确定指导教师并限定指导人数,每个指导教师上报五个以上选题,要求范围明确,具有学术性、前沿性、可行性,可以不是具体题目。 |
确 定 选 题 及 指 导 教 师 | 11月18日—12月9日 | 1、 每生上报两个选题,可从《指导教师选题参考方向汇总表》中选择,也可以根据兴趣自拟题目,所选的两个题目须分属于不同类别(语言类/文学类/文论写作教法类)。 注:可以沿用学年论文题目。 2、经遴选和调剂后确定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在规定时间内须及时召集学生,明确任务及要求。 3、指导教师须填写《沧州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征题、审题及选题表》和《沧州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情况统计表》。 4、学生须电脑填写后打印2份《沧州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 |
开 题 | 12月10日— 1月10日 | 1、 开题程序包括:查阅资料、外文文献翻译、文献综述、开题报告等。指导教师应指导督促学生开题前三天完成《文献综述》(不少于1000字)、《外文资料翻译》(可选),并按照《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范例》完成《开题报告》。 2、 每生打印《文献综述》、《外文资料翻译》和《开题报告》各5份,各班负责人最晚于开题前三天交至系办公室。 3、 开题报告根据选题类别分成若干小组分别进行。每组包括指导教师在内不少于3人,指导教师负责将评议结果手工填入《沧州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论证记录表》,评议合格者方可开始论文写作。 |
论文 撰写 中期 检查 | 4月10日前 | 1、 指导教师应于整个论文撰写过程中及时手工填写《沧州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记录-指导教师用表》,待论文定稿后交至学院办公室。 2、 学生须按照《沧州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基本撰写规范》和《毕业论文(设计)封面及论文范例》等要求撰写毕业论文;学生应电脑填写后打印1份《沧州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报告-学生用表》,请指导教师手工填入意见、签名和日期。 |
定稿 查重 及 材料 提交 | 5月15日前 | 学生毕业论文应于5月15日之前定稿并提交以下材料:有指导教师批阅痕迹的论文初审稿1份,毕业论文定稿纸质版6份,电脑输入《沧州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表》中的基本信息和“论文(设计)内容提要”后打印1份请指导教师手工填写“指导教师评语”和签名。 |
论 文 评 阅 | 5月30日前 | 1、 指导老师应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进行评阅并填写《沧州师范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表-指导教师用表》和《沧州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预审表》。 2、 邀请论文评阅专家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进行评阅,每份论文的评阅专家应不少于3名,只有在超过2/3的评阅专家同意答辩时,该毕业论文方可参加答辩。 |
答 辩 及 成 绩 评 定 | 6月上旬 | 1、根据需要成立若干答辩小组(3—5人),答辩小组负责向学生公布答辩时间及地点。 2、参加答辩的学生应向答辩小组汇报毕业论文工作情况、主要内容,回答答辩小组成员的提问。每个学生的答辩时间参照《沧州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要求及程序》执行。 3、答辩小组应根据《沧州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分标准》综合评定学生的答辩成绩。 4、毕业论文的最终成绩由指导教师评定成绩、评阅专家评定成绩和答辩成绩按照0.3,0.3,0.4的权重加权平均计算得出,并采用五级记分制,五级记分与相应的百分制分数对照如下: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60分以下)。 |
推荐系级优秀毕业论文 | 6月中旬 | 1、 评选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比例5%。 2、 被推荐人电脑填写《沧州师范学院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表》,打印1份后请指导教师填写“推荐教师点评”一栏及推荐教师个人信息一行,最后自行送至学院办公室。 |
注意事项:
1、字数要求:文学类和文论写作类不少于8000字,语言类不少于6000字。
2、毕业论文(设计)是学生能否毕业和能否获得学士学位的基本依据,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不及格不能毕业。对于初次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不及格的学生,经个人申请、系学位委员会审核同意并报教务处批准后,允许其在一年内补做。学生补做论文通过答辩后,在其他条件达到毕业规定要求时,补发毕业证书,但不补发学位证书。每位学生最多只能补做一次毕业论文(设计)。
3、凡撰写毕业论文(设计)的人员须对自己的毕业论文(设计)负责,毕业论文(设计)中的引证、引述处须注明出处,在提交的毕业论文(设计)中有违反学术道德、学术规范和侵权等行为的,不能参加论文答辩。套用或抄袭他人成果的,按考试作弊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