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下午,文学院各教研室就学生学业评价方式改革的问题进行了教研室研讨活动。学生评价是教育评价的核心,评价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促进教育对象生动、活泼、主动地发展,评价的依据是教育方针规定的总目标和各级各类学校的具体要求。是否能突破固有考核模式,让考核形式更加多元化,减少期末试卷分值所占比例,加入考勤、课堂表现、作业完成情况,实践学习完成情况等方式的推广是老师们在教学活动中的重要议题。
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发展,素质教育已成为我国教育的发展方向,培养高素质的全面发展的创新人才已经成为社会的共识,课程改革应运而生。在新的教育形式下,为了教育的可持继发展,必须对传统的学生评价制度进行改革,构建合理的学生评价体系。经过一下午的研讨活动,老师们认为以下几点是今后在教学实践活动中需要注意的重点:一、改变传统的人才观念,确立合理的学生评价理念;二、用发展的眼光对待学生评价,重视发展性评价;三、充分发挥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的优点,实现二者的有机结合。
提倡新的评价方法并不是否定纸笔测验的作用,而是要对测验方式进行改革与完善。从注重学生知识的掌握转向注重学习能力的培养转变、从注重统一性答案向注重多样性答案转变、从注重过去与现在向注重现在与未来转变、从注重认知向注重认知和情感并重转变、从注重单一学科向注重多学科、跨学科、综合学科转变,让测验方式得到改革和完善,实现新的评价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