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是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本科生培养过程中十分重要的环节。毕业论文的写作是学生运用所学知识研究和解决问题的一次综合训练,能够全面检验学生综合素质与实践能力,又是检验教学质量的重要标志。为进一步加强毕业论文指导、撰写的管理和质量监控,特将相关工作的时间安排与任务要求列表如下:
阶段 | 起止时间 | 任务内容及要求 |
征集 选题 | 10月15日前 | 根据毕业生数和师资情况确定指导教师并限定指导人数,每个指导教师上报五个以上选题,要求范围明确,具有学术性、前沿性、可行性。 |
确 定 选 题 及 指 导 教 师 | 10月16日—10月30日 | 1、 每生上报两个选题,可从《指导教师选题参考方向汇总表》中选择,也可以根据兴趣自拟题目。 2、经遴选和调剂后确定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在规定时间内须及时召集学生,明确任务及要求。 3、指导教师须填写《沧州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征题、审题及选题表》和《沧州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情况统计表》。 4、学生须电脑填写后打印2份《沧州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 |
开 题 | 11月1日—12月30日 | 1、 开题程序包括:查阅资料、外文文献翻译、文献综述、开题报告等。指导教师应指导督促学生开题前三天完成《文献综述》(不少于1000字)、《外文资料翻译》(可选),并按照《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范例》完成《开题报告》。 2、 每生打印《文献综述》、《外文资料翻译》和《开题报告》各5份,各班负责人最晚于开题前三天交至系办公室。 3、 开题报告根据选题类别分成若干小组分别进行。每组包括指导教师在内不少于3人,指导教师负责将评议结果手工填入《沧州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论证记录表》,评议合格者方可开始论文写作。 |
论文 撰写 中期 检查 | 4月10日前 | 1、 指导教师应于整个论文撰写过程中及时手工填写《沧州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记录-指导教师用表》,待论文定稿后交至学院办公室。 2、 学生须按照《沧州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基本撰写规范》和《毕业论文(设计)封面及论文范例》等要求撰写毕业论文;学生应电脑填写后打印1份《沧州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报告-学生用表》,请指导教师手工填入意见、签名和日期。 |
定稿 查重 及 材料 提交 | 5月15日前 | 学生毕业论文应于5月15日之前定稿并提交以下材料:有指导教师批阅痕迹的论文初审稿1份,毕业论文定稿纸质版6份,电脑输入《沧州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表》中的基本信息和“论文(设计)内容提要”后打印1份请指导教师手工填写“指导教师评语”和签名。 |
论 文 评 阅 | 5月30日前 | 1、 指导老师应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进行评阅并填写《沧州师范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表-指导教师用表》和《沧州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预审表》。 2、 邀请论文评阅专家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进行评阅,每份论文的评阅专家应不少于3名,只有在超过2/3的评阅专家同意答辩时,该毕业论文方可参加答辩。 |
答 辩 及 成 绩 评 定 | 6月上旬 | 1、根据需要成立若干答辩小组(3—5人),答辩小组负责向学生公布答辩时间及地点。 2、参加答辩的学生应向答辩小组汇报毕业论文工作情况、主要内容,回答答辩小组成员的提问。每个学生的答辩时间参照《沧州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要求及程序》执行。 3、答辩小组应根据《沧州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分标准》综合评定学生的答辩成绩。 4、毕业论文的最终成绩由指导教师评定成绩、评阅专家评定成绩和答辩成绩按照0.3,0.3,0.4的权重加权平均计算得出,并采用五级记分制,五级记分与相应的百分制分数对照如下: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60分以下)。 |
推荐系级优秀毕业论文 | 6月中旬 | 1、 评选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比例5%。 2、 被推荐人电脑填写《沧州师范学院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表》,打印1份后请指导教师填写“推荐教师点评”一栏及推荐教师个人信息一行,最后自行送至学院办公室。 |
注意事项:
1、字数要求:文学类和文论写作类不少于8000字,语言类不少于6000字。
2、毕业论文(设计)是学生能否毕业和能否获得学士学位的基本依据,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不及格不能毕业。对于初次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不及格的学生,经个人申请、学院学位委员会审核同意并报教务处批准后,允许其在一年内补做。学生补做论文通过答辩后,在其他条件达到毕业规定要求时,补发毕业证书,但不补发学位证书。每位学生最多只能补做一次毕业论文(设计)。
3、凡撰写毕业论文(设计)的人员须对自己的毕业论文(设计)负责,毕业论文(设计)中的引证、引述处须注明出处,查重率须符合要求(20%以内)。在提交的毕业论文(设计)中有违反学术道德、学术规范和侵权等行为的,不能参加论文答辩。套用或抄袭他人成果的,按考试作弊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