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院考试工作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7-08-31 09:52:00

学生学习成绩考核是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一环,考核成绩不仅涉及到教师的课堂教学,更涉及到学院的办学水平、管理水平和学生学习水平。为了真实反映教师教学与学生学习情况,达到以考促教、以考促学的效果,特制定本规定。

一、平时考核

教师在日常教学中,应注意通过作业、小测验、期中考试、课堂提问、论文撰写等方式检查学生平时学习情况,并把平时成绩作为期末总成绩的一部分计入学生该门课程的总成绩。鼓励教师加强平时考核,创新考核方式,引导学生主动学习。

二、期末考核

提倡教考分离,提倡使用题库命题,使命题更加规范化科学化。目前在学校统一要求下,每门考试课程需要出5套试卷。

(一)命题工作要求

任课教师对所授课程考试命题工作务必给以足够的重视。做到:

1.试卷分为ABC、D、E五套,同时提供试题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并填写试卷双项细目表及试卷评审表。

2.试题要掌握好课程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综合能力的考核比例。ABC、D、E五套卷试题重复率不超过20%。

3.一般试题,每套不少于35道题。特殊试题视情况酌情增减。

4.题型一般分为单选题、多选题、填空题、名词解释、简答题、论述题、作品赏析题、评论写作等类型,依各学科特点,酌情选用。

5.试题要按照教务处提供的题纸格式,完成文字校对、排版后发至学院办公室指定邮箱,不得把校对、排版的任务推给审题人或学院教学秘书。

6.由教学副院长组织教研室主任统一审题,对于审题中发现的问题,任课教师务必按要求进行调整修改,直到合乎试题要求为止,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  

(二)评卷工作要求

1.评卷工作一律采取集体流水评阅方式,由教研室主任统一安排进行。

2.评卷态度要认真,书写及格式要规范。

3.评卷全部记得分,题首分、卷首分要标记清楚,总分计算准确。

4.评卷结束后,及时登统考生分数,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录入学分制网上管理系统。成绩单打印一式三份,由任课教师签名后交教务办。

5.评卷结束后,由任课老师写出试卷分析总结文字,交教务办。

(三)试卷管理要求

1.对于未使用的试卷,考前务必做好保密工作和保存工作,不得让学生接触试卷。

    2.试卷评分结束后,要及时装订,上交院办统一保存。

1:文学院期末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长:吴艳华

副组长:牛秀奎

 员:王金萍 韩丽梅

2:文学院期末考试工作小组成员

 长:王金萍

副组长:韩丽梅

    成  员:冯辉 孙连云 王莹